根据江西煤矿安监局关于开展煤矿防治水专项监察的工作部署,江西煤矿安监局一处副处长李广勇一行6人,于4月13日,对花鼓山煤业山南矿进行煤矿防治水专项监察。新余矿业公司副总经理余爱光、李春发,花鼓山煤业代经理叶永红、副经理刘木水、王竹根等陪同检查。
当日,检查组分为两个小组分别深入山南矿北翼27501工作面、一、二水平泵房以及山南矿北翼浅部采区2510上山掘进、-100排水系统进行了专项监察。主要监察内容有:水害隐蔽至灾因素排查;防治水制度制定情况及机构人员、设备配备情况;防治水基础资料编制情况;井下防治水措施落实情况;地面防治水措施落实情况;矿井排水设备设施配备情况;水害应急救援措施落实情况等。
通过对矿井排水系统和地面防排水以及相关资料的检查,检查组要求花鼓山煤业对此次检查出来的问题及隐患要严格管理,要按照“五落实”的要求进行隐患整改,确保整改落实到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