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省煤炭集团公司《关于开展“五一”和“端午节”期间“四风”问题监督检查通知》精神,新余矿业纪委认真开展了“两节”期间“四风”问题监督检查。
公司两级纪委按照要求,围绕两节期间干部“四风”问题开展监督检查28次,其中公司纪委开展专项检查六次,分别是:结合干部年薪外收入清理、干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,对全公司所有下属单位执行节纪律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;“五.一”和端午节小长假期间,以不通知、不定期、不定人方式对公司下属单位、干部执行纪律进行了5次明查暗访。公司下属单位纪委开展专项检查22次。
经检查,本公司在“五.一”和端午节小长假期间,干部执行两节纪律较好,没有发现管理干部及管理人员在“四风”方面违规违纪情况。